2011年2月26日 星期六

《日本人的幽默》導讀



廖招治/高雄大學副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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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 名:日本人的幽默(Japanese Humor)
著 者:瑪格麗特威爾斯(Marguerite Wells)
出版者:美國紐約聖馬丁出版社New York: St. Martin's Press, Inc
出版年:民國八十六年

  本書是一九九七年由澳洲人瑪格麗特威爾斯(Marguerite Wells)所寫,談日本人的幽默,英文版在逢甲大學圖書館可借到,本文即對英文版作導讀。全書共分為五章,包含書目及索引,共一百九十六頁。讀完全文,感覺日本人談幽默和中國幽默家(老康、戴晨志)很多地方很像;例如:中國人(日本人)的幽默,夠嗎?兩國人都認為,扮小丑是低級的。也有不同的地方;例如:中國人的幽默,要「自我解嘲」;日本人要「非嘲他」及「非自我解嘲」。自我解嘲,顯示自己不聰明;幽默要不傷人,也不傷自己。

  第一章著者闡明,這不是幽默書,而是探討幽默規則的書。著者認為幽默是一種禮儀規則。日本歷代探討幽默,大抵從喜劇觀點談起。幽默受文化約束;若一個人打破幽默的規則,他的幽默可能不被承認。日本人解決因為幽默而產生的問題,可能異於英國人。不同的文化,產生不同的幽默規則,引發不同的幽默現象。著者文獻探討,發現日本學者大都關心「日本人的幽默夠嗎?」著者覺得很奇怪,因為日本人漫畫傳統淵源悠久,劇院、日常生活都充滿幽默。本書對幽默下的定義是:「任何有趣的東西」;它包括機智(wit)、反語(irony)、無意語(nonsense)及強烈反語(sarcasm)

  第二章為幽默倫理學。著者對西方幽默倫理,從希臘、羅馬時期,到十九世紀,作通盤討論。一八五二年,英國人威廉泰可瑞(William Thackeray)主張幽默是宗教之愛與慈善。傳統的英國觀念,認為幽默是好的,雖然有些笑話比其他笑話好;有些笑話,比其他笑話高級。西方幽默的文獻紀錄源於古希臘及羅馬時代;當時的人認為幽默明顯為強力武器。幽默可以摧毀自尊,把政府威信拉下來,冒犯人,摧毀禁忌。古希臘及羅馬人討論如何控制幽默。有時,幽默受到熱烈討論;有時,則幾乎被忽略。幽默在社會上被界定為好東西,成為一種傳統的、潛意識的智慧。古希臘的幽默倫理學是:不嘲笑不幸者、要同情他們。不要嘲笑他人,因為他人會因而恨你。亞里斯多得(Aristotle; 384-322BC)表示,喜劇是模仿比正常還差的人,它的特殊地方,在醜陋即是可笑,它引發人們的笑聲。對亞里斯多得,幽默也與粗魯有關。十三世紀的培根(Roger Bacon; 1220-1292)認為宗教、事實真象及大人物是神聖的,不能作為幽默的靶子。你拿別人開玩笑,他們會記得,並伺機報復。

  一六五○年穫布斯(Thomas Hobbes)對英國人的幽默觀點影響很大。他提出幽默的優越理論:「笑發自我們突然覺得自己比他人或從前的自我好。」
  第三章為早期日本人的幽默觀念。奈良時期的日本人很有幽默感,當時有一個字,okashi,意思很接近今天的幽默:「很醜陋的外表,如此好笑,讓人哭叫起來」。本定義和十二世紀前,亞里斯多得的「醜陋即是可笑,它引發人們的笑聲」類似。劉勰的《文心雕龍》,翻譯成日文為Bunshin choryu,裡面有一章為幽默與謎;傳到日本,成為日本最早的幽默理論的根據。日本人自己的幽默理論,是世阿彌元清(Zeami Motokiyo; 1363-1443)在十五世紀寫的(頁三二);他是no()的理論家。世阿彌元清認為誑言(kyogen)的表演者,讓觀戲者笑歪了嘴,很粗野;真正的愉快,應該以微笑表達(頁三二)。十六世紀,大藏虎明(Okura Toraaki)是第一位「誑言」劇作家;他認為扮小丑很低級(頁三四);小丑及猥褻都不該出現在誑言劇中(頁四一)。世阿彌及大藏兩位皆強烈主張消除低級的幽默(頁三四)。大藏認為,「能」(no)高級,誑言低級。「能」如果是銅板的正面,誑言便是背面。十七世紀,版田藤十郎(1647-1709)把喜劇角色分成三種:小丑,因無知而好笑;taikomochi因反應快而好笑;最高級的是高級喜劇演員(頁三九)
  平安時期(794-1185),日本人開始區分揶揄(Warai與「滑稽」kokkei)與幽默(humor)Okashi有兩個意思:有趣的、高雅的。Okashi有兩部分組成:oko(愚蠢的)omukashi(滿足的、高興的)。久松(Hisamatsu; 1959)認為本居宣長(Motoori Norinaga; 1730-1801)的看法是:對一般人來說,Okashi是嘲笑;對貴族來說,Okashi是高雅(頁二六)。平安時期的幽默,有美、有醜、有介於中間的。
《源氏物語》一書充滿了幽默的笑聲(頁二八)。日本人久松認為江戶時期(1615-1868)的很多幽默文學是粗野的,屬於二流的藝術。十八世紀,日本有藝妓語錄的書,指示演員,不要故意讓觀眾笑;幽默要自發的,不能故意(頁四○)。十九世紀初,明治時期之前,村田春海(Murata Harumi; 1746-1811)及小川信俊(Ogawa Nobutoshi)把幽默分成兩種:「俗(zoku)」是粗俗的,應該避免;「雅(ga)」是高雅的,可以接受的。藝妓(kabuki)誕生於十六世紀(頁三四)。到此為止,日本人只說幽默不可以如何,不談正面的(頁四○);因此,讓人覺得:日本人不鼓勵幽默。

  第四章探討明治時期的幽默。一八七二年明治政府下令猥褻內容不能搬上舞台。舞台劇,必須有道德教育功能。同年四月,頒布教育三條款:
  文學的目標有三
1.     敬神、愛國的觀念要加強;
2.     闡揚天、地、人之道;
3.     闡揚天皇及其意志。
  第二年,這些觀念擴大到愛國、忠於主人、父母、配偶等。總共文學及戲劇要闡揚的有十七條道德(政治)條款。

  一八八六年坪內逍遙(Tsubouchi Shoyo)寫了一本書《小說的要素》,談到羞辱傲慢者,是嘲笑他人的幽默(victim humor, p. 50),但它有教育功能。明治時期,日本思想家開始從歐洲哲學與審美學的傳統看幽默。大西一(Onishi Hajime; 1864-1900)於一八九一年出刊喜劇本質,及悲劇本質。他的文章,主要在探討「好笑是甚麼」。人們聽到反應快、聰明的語句,笑了,這是okashi。雖然,幽默的感覺,部分來自「不和諧」(incongruity),但「不和諧」並不是幽默感覺的充分條件,因為不和諧的事情,並不總是好笑。一八九二年,大教育家福澤諭吉(Fukuzawa Yukichi)出版一本笑話書,主張幽默可以是教育的大幫手,因為教育的目標是刺激道德及天才的發展,其方法無限多。幽默可以激發好奇心,學生在這非正統的模式中,窺探人類行為的意義,這是教育的捷徑。這是第一次日本人對幽默持正面看法。

  這時期的日本喜劇分低級與高級。高級喜劇,是語言的、有智慧的、抽象的;低級喜劇是肢體的、視覺的。高級喜劇會讓人會心的笑。低級喜劇是因愚蠢而笑(頁六一~六三)

  一八九四年Lafcadio Hearn寫了一本書《日本人的微笑The Japanese Smile》,說明日本人的快樂,是要周遭人快樂才能實踐。也因此,諷刺、冷嘲熱諷、黑色幽默、殘忍反應都不是幽默(頁六五)

  坪內子孝(Tsubouchi Shiko)從一八八○年代鼓勵幽默,到一八九七年提出幽默要注意時間和地點;可以看出他遭受的社會壓力(頁七九)。幽默要無私,任何攻擊他人、嘲笑他人的言行都是淺薄的,應該受到責備。幽默,是美的。任何道德上、禮儀上無法接受的成分,都要排除。猥褻、粗野都不能是幽默。「雅(ga)是高雅的喜劇,有審美價值」(頁八一)

  一九○七年夏目漱石(Natsume Soseki; p. 90)討論幽默的道德問題,說:幽默和「不道德」緊密關聯。英文中的「雙關語(pun)」及「機智反應(wit)」的幽默,都是建立在不和諧(incongruity)上;不和諧產生的笑,是愉悅的、自然的,但也可能是人造的。不和諧幽默有兩種:(1)真玩笑(practical joke)(2)文字遊戲(word play)(頁九一)。真玩笑、攻擊性、猥褻幽默應該避免(頁九二)。一八七○~一九一二年間,日本人重視「自然的幽默」。

  明治後期的日本人,渴望幽默。幽默禮儀的禁忌是:真玩笑、攻擊性、猥褻、殘忍、羞辱幽默應該避免(頁一○八)。因此,有兩種解決方法:(1)只容許特定類型的幽默存在,(2)容許所有類型的幽默存在,但是規定可以使用的情境(頁一○六)。最常見的是兩者混合。幽默可以使用的情境有:(1)舞台表演、(2)喝酒時。
  明治時期,一般對戲院的看法是:以前的喜劇,太粗俗,應該禁止,提倡高雅、有藝術價值的喜劇。

  第五章為明治時期以來的幽默。二十世紀初,日本人雖然仍然鼓勵文學作品,及日常生活要有正確類型的幽默,談日本人的幽默夠嗎?夠好嗎?但很多重心已經移向探討科學性、獨立的幽默技巧。二次大戰後,日本人又開始鼓勵幽默。明治時期,及戰後鼓勵幽默,都是因為日本人大量與外面接觸的結果(頁一一○)

  柳田邦男(Yanagita Kunio)指出在明治時期幽默從日本文學中消失,在大正時期(1912-1926),幽默更從日常社會談話中消失。這種說法,從心理學的觀點,說不過去;一個人若喪失笑的能力,他要不是極度沮喪,就是有某種精神病。坪內子孝主張喜劇有好、壞之分,好喜劇是幽默的、有藝價值的;壞喜劇沒有。日本人機智超高,有機智的人,盡在雞蛋裡挑骨頭,心胸很狹小,無法從大觀點看喜劇。

  一九三○年代晚期,日本軍國主義力量甚囂塵上,喜劇更蓬勃發展,因為人需要笑,忘掉煩惱(頁一三二)。此時期的戲院方向為提升人們的戰鬥精神。一九三八年二月亨利博克遜(Henri Bergson)之書被翻譯為日文;同年八月日本文學月刊出幽默專刊,共有二十五篇。一九五三年八月及一九五八年元月,也出幽默專刊。

  柳田認為關西人常微笑,東京人則只為朋友笑。Lafcadio Hearn在〈日本人的微笑〉一文中,說,日本人生氣、仇恨都笑;這是社交禮節。然而,日本人的幽默文學很貧乏,因此,外國人常質疑:「日本人有幽默感嗎?」

  柳田認為日本人的幽默有兩種:一種為性幽默;一種為語言幽默。我們用笑挫敗敵人,鼓勵我們的同志,從笑的樂趣中,人們也學到被笑的恐怖。笑,是工具。人類文明進步,現代人講求不傷人(victimless)的幽默;這是世界和平的基礎。

  自從世阿彌及虎明以來的日本作家(頁一二二)一直在鼓吹幽默是人性的高度表現,但是倫理上的價值可能很低。坪內子孝說明日本喜劇很多,可是很少是正確的類型,這表示喜劇文化的層次很低。夏目漱石欣賞幽默,將幽默付諸實施後,警告日本人:「幽默是危險的。」

  日本的幽默,在倫理上不能接受的都徹底刪除了。因此,日本人只看到幽默的正面特質(頁一二三)。根據育美清春(Ikumi Kiyoharu)的說法,悲劇是屬於貴族的,喜劇是中產階級的,鬧劇是平民的(頁一二三)。喜劇不能有鬧劇成分。鬧劇的品味不高,常常有粗俗、猥褻的成分在內。岸田國土(Kishida Kunio; 1890-1954)開始為鬧劇說好話,隨後一九三○年代,阪口安吾(Sakaguchi Ango)也主張鬧劇是藝術,讓人笑就足夠了(頁一二七)

  本田顯章(Honda Kensho; p. 133-4)認為幽默作品裡面,不能有排泄物、性、嘲諷他人、殘忍的內容。真正的幽默是含淚的笑;含淚的笑出自溫暖的心。日本文學缺乏幽默,因為它缺乏對人類的真誠的愛;對人類真誠的愛,是文學的泉源。

  一九四○年,林語堂對日本人的評價是:日本文學充滿幽默感,不過,日本人在日常生活中,和德國人一樣地缺乏幽默。中國人則顛倒,日常生活很有幽默感,文學中則缺乏(頁一四○)。坪內子孝表示日本人的幽默口味,顯示他們的文化層次很低。一九三八年,本田顯章說日本文學缺乏幽默,源於日本人沒有幽默感。柳田邦男認為,幽默在日本文學及非文學,都淪落到零、非常貧乏與粗俗。一九四九年金子昇(Kaneko Noboru)在英文書《古日本人的幽默The old Japanese humor》寫著:日本政治,使日本人越來越不幽默。一八六八年明治維新後,好笑的故事,都是翻譯歐洲或美洲的東西。希望將來有一天,日本人能恢復古典、有原創性的日本幽默。

  一九四五年柳田邦男將他寫過有關幽默的文章,集結成冊,感慨日本幽默粗魯,無法進步到寧靜及高雅愉悅的境地。他一生及金子昇都感到明治維新以來的政治變化,使日本人越來越不幽默。柳田對日人幽默的總評:貧乏、粗俗(頁一四三~四四)。柳田邦男戰前、戰後皆鼓吹幽默,因為幽默有人性。戰後日人對幽默價值的衝突,更尖銳化。

  宇井無愁(Ui Mushu)是一九六九年日本幽默文學第一名得主,在明治維新一百周年紀念會上說:「如果有值得紀念的東西,那就是日本幽默的衰退。」明治時期,人們不准笑。其後,短暫的大正民主時期、昭和時期,人們即使想笑,也不應該笑。戰前的日本,是地球上最不幽默的民族(頁一四七~四八)
  日本人受孔子思想的影響,認為笑或微笑是危險的,因為它象徵反抗權威(頁一五二)。日本人很重視什麼地點可以幽默,什麼地點不可以。戲院、喝酒地點,可以幽默;可以幽默,便可以接受猥褻、低級、嘲諷的幽默。全書雖然說盡了日本幽默學者及研究者對幽默的抱怨;但是,這些人的共同點是承認幽默是人性的,是好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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