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

問題的本質 侯文詠


愛是佔有還是付出?

昨日有機會和一位我仰慕的僧人聊天。因緣際會,和尚在很年輕時就必須為人說法,為信眾解惑了。因為這樣的事也發生在自己和讀者之間,因此我問他:“許多別人的問題啊,你未必有經驗吧?怎麼解答?解答完了自己會不會不安?”

和尚想了想,跟我談起了一件往事。他說:“因為師傅生病了,指定我上臺替他回答信眾的問題。那時我才三十多歲,心裡很擔心,為了這個我向菩薩祈求了一個晚上,希望他能保佑我順利完成任務。沒想到,隔天傳來的問題紙條,上面的第一個問題就是,我先生有外遇,我該怎麼辦?”

我笑了。問他:“後來你怎麼回答問題?”
和尚說:“實在是因為沒有經驗,因此我只能回到自己熟悉的佛法去找答案。”
我問:“佛經也教這個?”
和尚點點頭。他說:“於是我問她:你愛你先生嗎?她說愛。於是我又說,關於愛,有一種目的是佔有對方,另一種的目的,是為對方付出。那一種愛會帶來快樂?還有,自己的愛又是那一種?”

我不知道問問題的女士後來有沒有得到解脫。不過,聽到這裡,我差不多懂了。我想起幾年前,曾經有一個末期癌症女病患,發現先生有外遇,也曾經在我面前哭泣。那時候我也問她:你愛你先生嗎?她說愛。我幾乎是不假思索地就說:既然愛的話,你都要走了,有人願意幫你照顧他,有什麼好難過的呢?

我記得很清楚,我的病人睜大了眼睛,好像我說了什麼不可思議的話似的。老實說,那時候我才三十幾歲,關於外遇我所知的實在很有限。因此說了那樣的話,自己都覺得有點忐忑,怕病人想不開。一點也沒想到幾天之後,病人變得平靜異常。臨終前她跟我她想通了。也跟她先生談開了。她先生非常感動,跟他下跪道歉,她也見了小三,拜託她照顧自己的先生……她說她要謝謝我,讓他想開了,沒有把最後這段最寶貴的時間用來找律師、上法院、 和先生吵架。我握著她的手,聽他說著,忍不住眼眶就濕了。

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是圓滿的解決。我把這個”年少輕狂“的故事跟和尚分享了。他聽完故事,想了想,跟我說:“所以,回到問題(或生命)本質思考,是很重要的。”

我點頭如搗蒜。
很多事,有經驗固然很好,但比經驗更重要的,卻是回到問題的本質。當我們愛一個人的時候,思索愛的本質是什麼?當我們對自己從事的工作感到困擾時,思考這個工作的本質是什麼?從事的初衷是什麼?對自己的決定不安心時,思索這個決定的本質是什麼……

有了這些思考,取捨之間有了更重要的價值,我們對自己的選擇才能得到安定。畢竟人生大部分的困擾,儘管外貌看似在我們經驗之外。但困擾背後的本質,其實是很相似的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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