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衛生局9月起進行市面豆製品(豆腐、豆干、干絲、豆漿等)專案抽驗計畫,抽驗地點包括傳統市場、市場周邊攤販、餐飲店等,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(己二烯酸、苯甲酸、去水醋酸)及過氧化氫等食品添加物,共計抽驗85件,檢驗結果27件不符規定,不合格率31.8%。
以產品類別分析,不合格率依序如下:
(一) 豆腐產品不合格率48.6%:37件中檢出18件不合格(13件豆腐/傳統豆腐/板豆腐/凍豆腐、2件嫩豆腐、3件油豆腐),其中17件違規添加苯甲酸、1件違規添加己二烯酸。
(二) 豆漿不合格率20%:10件中檢出2件不合格,皆為違規添加苯甲酸。
(三) 豆干豆皮類產品不合格率18.9%:37件中檢出7件不合格,其中1件豆干苯甲酸超量、2件豆干及2件干絲殘留過氧化氫、2件干絲苯甲酸超量並殘留過氧化氫。
(四) 麵輪1件,符合規定。
經追蹤不合格產品來源,7件來源為台北市,16件為外縣市,4件無法交代來源或提不出進貨證明。衛生局將持續追查來源,若調查違規屬實,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2條及第33條第3款規定,處分製造業者3~15萬元罰鍰。未提供產品來源者也將處以3~15萬元罰鍰。
苯甲酸俗稱安息香酸,容易與水蒸氣一起蒸發,難溶於水,苯甲酸進入人體後,在9~15小時內可從尿中排出,過量食入苯甲酸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胃痛,也會對肝腎產生影響。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,苯甲酸可使用於「豆皮豆干類」產品(以大豆為主原料,經由加工製成的產品,傳統市場販賣的方豆干、豆干丁、豆干絲、豆皮、豆包、素雞等以及經過調味的完整包裝休閒豆干食品),但用量為0.6 g /kg以下,且不得使用於豆腐產品(包括板豆腐、凍豆腐、臭豆腐及油豆腐等)。
過氧化氫(H2O2)俗稱雙氧水,可做為食品殺菌劑,具有漂白、防腐效果、使食品有Q感等用途,一般常使用於魚肉煉製品(魚丸、魚板、甜不辣及花枝丸)及豆類製品(豆腐、豆干、干絲、麵腸)等食品,依據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用量標準規定,食品中不得殘留,同時也規定不得使用於麵粉及其製品。食用多了可能會引起頭痛、嘔吐等症狀,另外過氧化氫具有較強烈氧化力,可造成皮膚、眼睛及腸胃道的腐蝕性傷害。
衛生局提醒由於多數防腐劑及過氧化氫溶於水,消費者烹調前可用水浸泡40分鐘,讓防腐劑、過氧化氫釋出,並倒掉浸泡水,多加沖洗;或煮熟食物時不加蓋,使防腐劑、過氧化氫隨水蒸氣揮發;都可減少防腐劑、過氧化氫的殘留。北市衛生局指出,豆干豆腐類製品屬高水活性產品,常溫下易腐敗,業者較易添加過量防腐劑,呼籲業者應秉持職業道德,勿濫用食品添加物,豆製品(尤其是板豆腐)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℃ 以下,並採「先進先出」原則,以維持產品的新鮮與品質。
資料來源 優活健康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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