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賴景昌 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
林國仕 臺北大學經濟學系
張貼日期:2004/5/7
當前不論政要、學者、企業家,言必稱「知識經濟」,不然就顯得跟不上時代。
然而何謂「知識經濟」?它的定義及特性是什麼?知識經濟的相關產業為何?知識經濟有衡量的指標嗎?
知識的分類
要了解「知識經濟」,首先需要清楚「知識」與「資訊」兩者的關係。所謂資訊是指一些可被解讀和了解的資料,而知識是指資訊經過使用所累積的訊息與技術。兩者主要差異在於,知識是經過整理和消化過的訊息與技術,比較複雜,對人類的經濟生活貢獻也較大。
一般而言,知識至少具有三種特性。第一,知識有「非敵對性」,知識一旦被公諸於世之後,某一個人取得(消費)該知識,並不影響其他人消費。第二,知識「不具排他性」,知識一旦被公諸於世之後,很難由供給面再去進行讓哪些人消費該商品,哪些人不能消費該商品的區隔。這時的知識可歸為公共財。因為是公共財,就有可能出現「搭便車」的情形,這樣會影響知識的創新,也會影響經濟的發展。因此,公權力若能適當地介入,例如制定專利權、智慧財產權、著作權等相關法令,以保護知識創新者的基本權益,會有助於知識的創新與應用。第三,知識創造與傳播的速度,受到個人或社會知識存量多寡的影響,如果個人或社會的知識愈多,接受新知的速度就愈快。
有關知識的分類,美國經濟學家弗雷斯.馬契立普(Fritz Machlup)按照其認知的主觀解釋,把知識分為:實用知識、學術知識、閒談及消遣知識、精神知識及不需要知道的知識(多餘的知識)。倫納德.巴頓(Leonard Barton)則從知識的應用層次加以區分為:實體系統,如資料庫、機器設備;管理系統,如組織(包括企業、產業及國家組織等)資源分配、策略規劃及執行能力與經驗;價值與規範,如監督與控制組織運作的知識、經驗與法則;技能,主要是指特別個人的知識。
當今最為大家所熟悉的則是經濟合作發展組織(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, OECD)的分類,他們把知識分成四類,包括:
有關事實的知識 (know-what):如北美自由貿易區有多少人、規範內容為何,此類知識可稱為「資訊」,而相關領域的專家必須擁有許多此類資訊(如律師、醫師、或專業顧問)。
知道為什麼的知識(know-why):與自然原理或法則有關的科學知識。此類知識是大多數產業技術發展和產品製程的基礎,而知識的產生則來自於研究實驗室或大學等特定的組織。產業界要取得此類知識,必須僱用受過科學訓練的人力,或經由契約和合作活動。
知道如何去做的知識(know-how):也可以稱為「技能知識」,是從事某項技能的技術與能力。如企業家判斷新產品的市場前景、受過訓練的員工操作複雜的機器,此類知識通常是由個別廠商所擁有,或在企業內部發展而成。know-how也是一種「內在知識」,是人們由經驗、認知和學習所獲得的重要知識,內在知識並沒有被寫下來或記錄起來供人使用,它只存於個人記憶中。當有經驗的人被裁減、退休或轉業時,組織也就失去他們的知識,而企業間為了分享和整合技能知識,常形成「產業網路」。
知道誰擁有所需要的知識(know-who):主要是關於誰知道某一事實或誰知道如何做的知識。此類知識在高度專業分工的社會尤其重要,在企業內的層次通常高於其他知識。
上述各類知識中,了解事實(know-what)和為什麼的知識 (know-why),可經由書本、文獻、資料庫取得,具有公共財性質。而知道如何去做的知識(know-how),則是由個別廠商所擁有或在企業內部發展而成,是屬於準公共財。
何謂知識經濟
「知識經濟」一詞是由經濟合作發展組織(OECD)首創,一般也以他們的定義為主,該定義是「以知識資源的擁有、配置、產生和使用,為最重要生產因素的經濟型態。」亞太經濟合作(Asia-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, APEC)也認為知識經濟是未來的發展趨勢,正在極力推廣,二○○○年在汶萊召開的非正式領袖會議中,知識經濟儼然成為一個重要的議題,官方對其所下的定義是,「在一經濟體系中,知識的創造、傳播與運用是促進所有產業成長、財富累積與創造就業的主要動力。」
不管是 OECD 或者 APEC 的定義都顯示,知識已經可以單獨作為一個投資要素,而且其重要性已超過土地與資本。因此,一個國家的經濟實力,幾乎可以用其擁有的知識存量來代表。
行文至此,不由得讓我們產生一個疑問,在工業時代機器設備的發明、創新、使用,同樣也需要知識,但為什麼不稱之為「知識經濟」呢?這是因為在知識經濟時代,在知識的使用上與其他時代有所差異的緣故。這些差異包括:
重複與非重複性地使用:在工業時代,員工從工作手冊、操作規範、經驗的累積取得生產時所需要的知識,這些知識在生產時重複地使用,很少變革。而在知識經濟時代,知識工作者所使用的知識則具原創性與創新性,而非單調地重複使用同一種知識。
間接與直接地使用:在工業時代,員工所使用的工作手冊、操作規範等是工程師或企業聘請專人所撰寫,員工只需依規則操作機器。在知識經濟時代,知識工作者對知識的使用是直接、最主要的生產因素。
被動與主動地使用:在農業與工業時代,員工在正常狀況下是不會主動去使用知識。而在知識經濟時代,企業起用大批的知識工作者,不是使用技術、資金或勞力來創造財富,而是使用無形的知識來改造生產程式、組織結構及創新產品來創造財富。
行業類型
在知識經濟時代,有哪些產業稱的上是知識經濟產業呢?依 OECD 在一九九九年的定義,它們屬於知識密集型產業,涵蓋了高科技與中高科技工業,包括:航太、電腦與辦公室自動化設備、製藥、通信與半導體、科學儀器、汽車、電機、化學製品、其他運輸工具、機械等十個工業。
此外,在知識經濟時代,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則包括:運輸倉儲及通信、金融保險不動產、工商服務、社會及個人服務等四個行業。關於服務業部分,在知識經濟時代的工作包括了:深化服務的發展,如二十四小時服務、到府服務、全套服務、客戶訂做、有求必應的服務;新的服務,如壽命保證公司的設立、提供新經驗的服務、創造新流行的服務;快遞、直銷的服務;網路基礎建設、電子商務的服務。由此可知,在知識經濟時代,除了高科技產業之外,其他行業只要能創新也能有好的發展。
此外,弗雷斯.馬契立普教授根據美國從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,至一九五○年代末的社會生產發展和產業結構變化背景,在一九六二年提出「知識產業」(knowledge industry)的概念,這類產業包括:教育、研究開發、傳播業、資訊設備及資訊服務。梭羅(L.C. Thurow)教授則認為,知識經濟時代是由微電子、電腦、電信、特製材料、機器人及生物科技等的發展所帶動,進而改變了我們的生活。因此,知識經濟產業的重心,就在這些產業上面。
衡量指標
如果知識經濟是未來經濟發展的趨勢,有哪些具體的指標,可以用來表示知識經濟發展的程度呢?該如何具體衡量呢?一九九九年 OECD 提出一共包括 12 大項、44 中項的衡量指標,來衡量 OECD 國家在知識經濟上的發展程度、因應全球化的挑戰能力以及國際競爭力的表現。
臺灣目前從事這方面實證研究的有張溫波教授,他以 OECD 及澳大利亞工業科學資源部的知識經濟指標為基礎,配合臺灣的實際資料,建構出我們的知識經濟指標,其項目包括:知識投入、知識產出及知識擴散。根據他的研究結果,民國八十三至八十七年間臺灣各項指標均呈遞增趨勢,顯示臺灣在知識經濟發展上有良好的表現。
知識經濟衡量指標中最大的特色是涵蓋資訊通訊科技(ICT)指標,這反映出知識經濟,不僅強調知識的創造,也著重知識的流通與加值,而 ICT 便成為促進知識經濟成形的重要工具。然而,因為資訊通訊技術在知識經濟產業中所占的比重太大,以致有人誤以為知識經濟就是資訊經濟、網路經濟或科技經濟。其實,它們都只是促成知識經濟發展的因素,而不是知識經濟的全部。
知識經濟時代的特色
知識遽增、資訊爆炸:人類的科技知識,十九世紀是每五十年增加一倍,二十世紀中期是每十年增加一倍,二十世紀末則是三到五年增加一倍。科技由發明到用於生產的周期也愈來愈短,雷達從發明到應用耗時十五年,電視十二年,而積體電路從無到有僅用了二年。
生產要素結構發生根本變化:根據統計,生產要素投入中,科技知識的投入占生產成本的 90%,而勞工成本只占 10%。
產品製造模式和生產方式發生根本變化:產品製造模式轉向知識密集,在一九七○年代,代表性產品是微處理機,每公斤一千多元,到了八○年代,代表性產品是軟體,沒什麼重量,價值卻比電腦硬體設備高很多。生產方式的改變,則由原先大量且標準化的生產,改變成小量而有彈性的生產,如此不但縮短了從設計到量產的時間,更重要的是能迅速根據市場的需求,進行生產或改變生產,以靈活的反應即時滿足市場的需要。
產業結構與就業結構的改變:以服務為主的第三級產業,重要性與比重增加,第二級的製造業,比重下降。由於社會的生產與生活日益資訊化,對於知識、資訊技術服務的需求急遽增加,使得以各種形式提供知識、資訊、技術服務的新型服務業迅速地發展。就業情況的改變表現在幾方面:傳統製造業人數減少,服務業人數增加;藍領工人減少,從事技術與腦力的技術人員增加;傳統行政工作人員減少,與電腦及資訊系統相關的工作增加;全職就業機會減少,兼職工作機會增加。
財富分配的方式改變:以前擁有土地、資本的人即擁有財富與權力,現在是誰有知識、資訊、技術,誰就擁有財富,美國微軟公司總裁比爾‧蓋茲和臺灣的電子新貴就是明顯的例子。
各國知識經濟發展概況
知識經濟是世界未來經濟發展的趨勢,幾乎已經被世界大部分國家所認同,各國紛紛把知識經濟的發展列為重要經濟政策,以確保自己的國家在知識經濟時代中,能持續增進國家財富與產業競爭力,而不至於被時代淘汰。以下針對各國知識經濟發展的實況,做一概略的介紹。
美國
美國是這波知識經濟革命的帶動者,其知識經濟能夠蓬勃發展的主要原因,在於政府營造了有利於企業創新及創業的環境、資訊與通訊科技產業投資成長率大幅提升,以及美國政府配合產業發展採取的正確政策等。美國建立了全球最自由開放,規模最龐大的資本市場,市值高達十七兆美金,成為產業擴張發展的堅強後盾。
美國的創業投資事業也是全球最為活躍的,一九九九年的創投資金超過四百億美金,其中約有 63% 投資在資訊與通訊科技產業,在知識經濟發展上,成為把知識轉化為新事業的動力。創投公司不但是新興公司的主要出資者,更進一步成為財務及經營管理顧問,協助新興公司順利成長發展。在產、學、研的合作下,全美各研究機構均設有育成中心,成為孕育知識與創意的搖籃。
美國資訊通訊科技(ICT)產業可說是知識經濟發展的核心,ICT 產業在一九九○年對全美國內生產毛額(GDP)的貢獻是 5.8%,發展到一九九八年躍升為 7.8%。ICT 產業在一九九○年的投資成長率是 33%,一九九八年高達 58%。ICT 產業在一九九八年提供了五百一十六萬個工作機會,比起一九九○年增加了一百一十五萬個。ICT 產業員工在一九九八年平均年薪為五萬八千美元,較當年全體產業平均年薪高出 85%。一九九八年全球五十大 ICT 廠商,有 36 家是美國廠商,其中第一名是美國國際商業機器(IBM)公司,年營業額高達八百一十六億美金。
回顧美國這十年的經濟發展,在政府及企業通力合作下,掌握發展知識經濟的契機,達到高成長、高所得、低物價、低失業率的成就。一九九一年美國的經濟成長率只有 0.2%,而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九年之間,每年都在 3.1% 以上;一九九二年美國國民所得是 24,831 元美金,一九九九年則提升為 33,812 元美金,增加了三分之一;一九九一年美國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率是 4.2%,而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九年之間,每年都低於 3%;一九九二年美國失業率是 7.4%,一九九九年則降至 4.2%,且為五十年來的最低點。美國的經濟發展模式,成為各國知識經濟發展的最佳典範,並已逐漸影響各國經濟發展方向。
日本
日本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公布「日本新千禧年大計畫架構」,內容包括:建構電子化政府、全面推動資訊化教育、推動二十一世紀資訊通信技術計畫。規劃目標包括:在二○○一年前完成政府認證系統、政府採購電子化、建構單一政府服務網;二○○五年前完成建構全國學校網路教學環境、普及建置全國寬頻網路、全國圖書館數位化與網路化、建構國際教育資訊系統等。
英國
英國在一九九八年公布「一九九八年競爭力白皮書」,提出電子商務願景,致力於創建一個現代化、以知識作為驅動力量的新經濟模式,並於一九九九年九月公布「推動英國成為全世界最好的發展電子商務環境計畫」。規劃目標包括:在二○○一年前完成 90% 的政府例行採購電子化,二○○二年完成所有學校、圖書館、大學院校等學術機構網路的連接、二○○二年完成 25% 的政府服務電子化,二○○八年達成 100% 電子化政府、回收個人電腦給二十萬個貧窮的家庭等。
韓國
韓國在一九九九年公布「二十一世紀韓國網路發展計畫」,宣示將把韓國建設成為二十一世紀最具創意的知識經濟大國。主要推動方向包括:完成知識經濟社會基礎建設架構、推動寬頻網路建設與全民電腦教育、促進資訊化以提升國家競爭力、建立小而能的電子化政府、強化傳統產業競爭力、創造新興產業、積極發展電子商務、支援重點軟體產業、發展資訊通訊產業等。
新加坡
新加坡在一九九六年公布「Singapore one」(S-one)計畫,預定於二○○一年完成全國寬頻網路建設,使所有政府機構、學校、圖書館、企業和家庭網路相連,達成「智慧島」的目標,並全力推動電子化政府計畫,目前已能提供單一窗口的政府網路服務。此外,另積極規劃「全國中文網際網路」,冀望將新加坡發展成為世界華文網路中心。
中華民國
我國行政院亦在二○○○年八月核定經建會所提「知識經濟發展方案」,希望十年內能達到先進知識經濟國家的水準,其重點包括:全國研發經費占 GDP 的 3%(其中 30% 來自於政府,70% 來自於民間);技術進步對經濟成長貢獻達 75% 以上;政府及民間投入教育經費總和占 GDP 的 7% 以上;知識密集型產業產值占 GDP 的 60% 以上;寬頻網路配置率及使用費與美國相當。
政府應有的作法
面對全新的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,不論是對個人、企業或國家,都是一個最好的轉變契機。由前面的說明可以得到幾點結論,一個國家如果想發展知識經濟,至少應該做到下述幾點。
培訓知識產業發展所需人才及引進國外科技人力。知識經濟的基礎在「知識」與「創新」,而「創新」是依附在「知識」中,「知識」則依附於「人才」。因此,加速培訓人才及引進外國技術人力,以協助知識產業發展,是首要的工作。
強化鼓勵研發創新的法律架構。研發是產生知識的重要方式之一,完善的法律保障,有助於知識的產生。因此,必須健全智慧財產權、專利權、著作權等相關的法令、法規,以保障研發成果,鼓勵研發創新。
加速推動資訊與通訊科技(ICT)產業。不管從知識傳播、累積或美國實際經濟發展現況,都說明資訊與通訊科技產業是知識經濟發展的基礎,是發展知識經濟必須要做的工作,也是各國在知識發展方案中的重點工作。
設法幫助傳統產業轉型。傳統產業只要引進新技術、運用新科技、改變組織型態,一樣可以在知識經濟時代有很好的競爭力。因此,政府如果能幫助傳統產業轉型成功,不但不會因經濟結構改變造成關廠、失業、或廠商外移的問題,還可以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。
解決知識經濟引發的財富不均問題。未來,凡能掌握知識突破與落差者,將是最大的財富製造者,而藍領階級的工人和缺乏專業技術的工作者,將面臨薪資下降的危機。「富者愈富、貧者愈貧」是知識經濟發展後的現象,如何降低知識經濟發展帶來的資源分配不均,所引發的社會衝突,是發展知識經濟必須慎防的問題。
相關附件:《科學發展》2004年5月,377期,58~63頁
資料來源 形政院國科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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